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北部湾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9-07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等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鼓励在校研究生积极承担创新性、原创性研究课题,强化研究生创新精神和科研素养的培养,发挥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部湾海洋发展研究中心(以下简称“研究中心”)在科学研究和参与研究生培养方面的优势,根据《北部湾海洋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研究及经费管理办法》和2022年研究中心的工作任务及安排,现开展2022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校2021级、2022级国际商务硕士研究生(包括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均可申报,可以吸收其他年级同学组成学术团队集体申报项目。

二、申请条件及要求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有违反国家法律和学校校纪校规的情况和行为,一律不能申报该课题。

(二)每位研究生作为课题申请人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作为课题申请人之外,最多只能参与1项课题研究;其他非课题申请人成员原则上最多只能参与2个课题研究,每个课题组成员不得少于3名。

(三)课题的研究目标明确,立项依据充分,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可行,研究内容具有一定的创新之处,已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实验条件,预期成果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研究时间能够得到保证。

(四)申请人能够妥善处理参与导师课题研究与自主科研的关系,并征得导师同意和支持。申请人导师能切实指导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科研场地和条件。申请人导师须签订课题指导承诺书,负责课题的业务指导和监管。

(五)课题研究成果归属“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部湾海洋发展研究中心”。作者署名第一单位为“北部湾海洋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的阶段性研究成果和最终研究成果发表时应在显著位置标明“广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部湾海洋发展研究中心”资助字样,用英文出版的研究成果须按上述要求用英文标注。

(六)课题研究期限为:2022年11月-2024年05月。未在规定期限结题的,最多可申请延期结题1次,最长延期期限为半年。

(七)已获得2020年度和2021年度本研究中心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立项,且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请2022年度研究中心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

三、申请程序

(一)研究生本人下载填写《2022年度北部湾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申请书》,并填写《论证活页》(见通知附件1和附件2,也可在北部湾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网站下载(http://bhf.bbgu.edu.cn/)),在2022年10月10日前将纸质申请书和论文活页双面打印一式3份报送至本研究中心。申请人须同时将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的电子文档(WORD格式),以“申请人姓名+2022年度北部湾海洋发展研究中心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申请材料”为题,发送至研究中心邮箱(xtdbbwyjy@126.com)。

(二)研究中心对提交的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按照申请条件及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课题申请书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三)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条件和择优原则,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提出建议立项名单,再由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负责最终审核确定资助课题名单,并进行公示。

四、课题选题方向

课题申请人需围绕下列选题方向或其他与海洋发展相关的方向,自拟申报题目。课题选题方向如下:

   1.北部湾港航物流与湾区经济

   2.北部湾海洋文化与东盟合作

   3.北部湾海洋资源评价与管理

   4.北部湾海洋政策与现代治理

五、立项数量、资助金额

本次研究生创新科研课题拟立项20项左右(具体根据申报数量和质量确定),每项经费为5000元,最终立项数以实际申报情况为准。

六、课题管理与结项要求

(一)课题经费拨付按研究任务进展进度进行拨付。课题组如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任何时间内,完成课题项目任务书约定任务的一半,研究中心即可拨付课题总经费的一半;课题组如在课题研究期限的任何时间内,完成课题项目任务书约定的全部任务,研究中心即可拨付全部课题经费。

(二)加强过程管理。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中期需向研究中心汇报研究进展情况(包括经费使用情况),研究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中期评审,中期评审未通过的课题应进行整改。

(三)课题经费归属课题负责人统筹支配使用,用于课题调研、论文发表等相关支出;研究生导师负责对课题经费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管,不得占用或挪用该项课题经费;课题经费使用需符合研究中心、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财务处报销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课题负责人申请结题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方可结题,同一成果只能在本中心各级各类立项课题结项评审中使用一次:

1.课题组成员在课题研究期限内,以本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或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发表论文级别为CSSCI及以上学术刊物1篇,论文基金标注研究中心基金项目(排名第一或第二),总标注基金项目不超过3个,准予结题,并在原资助基础上,增加5000元课题研究经费。

2.课题组成员在课题研究期限内,以本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或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在北大核心期刊学术刊物发表论文1篇,论文基金标注研究中心基金项目(排名第一或第二),总标注基金项目不超过3个,准予结题。

3.课题组成员在课题研究期限内,以本人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或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为通讯作者或第二作者,在研究中心指定的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2篇,并提交1份3000字左右的咨政报告,论文基金标注研究中心基金项目(排名第一或第二),总标注基金项目不超过3个,准予结题。

七、联系方式

地址:广西钦州市北部湾大学图书馆8楼804E。

联系人:刘晓霞。

手机:18607774080。

电子邮箱:xtdbbwyjy@126.com。

邮政编码:535011。


版权所有:北部湾海洋发展研究中心        地址:钦州市滨海新城滨海大道12号       邮编:535011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