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腹地供应链合作效率的影响因素——基于中国西部陆海新通道的实证分析

作者:王景敏,崔利刚,隋博文 时间:2021-12-14 点击数:

科学有效的成员企业合作既是港口—腹地供应链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引擎之基,也是"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特别是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活力之源。基于既有文献、实地调研和协作系统理论,设计港口—腹地供应链合作效率影响因素的概念模型、研究假设及其测量变量,并运用结构方程模型验证这些因素对港口—腹地供应链合作效率的影响路径及作用机理。研究发现,合作意愿、预期收益、业务流程、组织结构和学习能力对港口—腹地供应链合作效率均有不同程度的直接正向影响,影响程度从高到低依次为,组织结构>合作意愿>业务流程>学习能力>预期收益,其中组织结构对合作效率影响最大;合作意愿在预期收益和合作效率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业务流程在组织结构和合作效率之间起部分中介作用,前者的中介作用占比略大于后者。因此,港口—腹地供应链要通过增强成员企业的相互依赖程度、凝聚成员企业的联盟共识、促进成员企业的公平合作等途径,切实引导和增强港口—腹地供应链成员企业合作意愿;科学合理设定预期收益,平衡和增进经济收益、品牌效应及政策收益;持续优化组织结构,并向着有机型、竞合型、灵活型、开放型合作组织迈进;提升成员企业的响应速度、资产利用率,并加快商品(货物)在成员企业之间的流转速率,着力于港口—腹地供应链业务流程改进及再造;强化提升包括知识搜寻、内化吸收、创新创造等方面的综合学习能力,以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驱动整个供应链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流通经济》2021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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